ERTI

关于非义务教育学校、机构绩效工资的通知

2009-04-02 admin 1746 0

各相关学校、机构:

我市从2010年1月1日起按照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标准预发我市高中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市研训机构和公立幼儿园财政拨款的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具体由各高中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市研训机构和公立幼儿园将符合享受绩效工资条件的教师工资手续报市人劳局后,在职教师绩效工资由市财政局纳入工资统发系统先预发,退休教师绩效工资由市人劳局按退休事业人员退休费渠道发放。待省高中等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的规定出台后,再按省有关办法执行。

 

三亚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