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亚 市 教 育 研 究 培 训 院 文 件
三教研训〔2020〕32号
关于组织我市幼儿园园长参加“国培计划(2019)”
——海南省乡村幼儿园园长办园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及海南省民办幼儿园园长规范办园培训项目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
根据海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琼师训(2020)21号通知,我市需选派4名园长参加海南省乡村幼儿园园长办园能力提升培训,12名园长参加海南省民办幼儿园园长规范办园培训,现将省通知转发(详见附件1),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我市各幼儿园(含民办)园长。
崖州区乡村幼儿园园长办园能力提升培训1名,民办幼儿园园长规范办园培训2名;、天涯区乡村幼儿园园长办园能力提升培训1名,民办幼儿园园长规范办园培训4名;吉阳区乡村幼儿园园长办园能力提升培训1名,民办幼儿园园长规范办园培训4名;海棠区乡村幼儿园园长办园能力提升培训1名,民办幼儿园园长规范办园培训2名。
三、报名要求
各区教育局确定参训人选后,1.填写好附件2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于2020年4月5日前发到邮箱sy88200258@163,com,以便我院汇总上报。2.通知学员于2020年4月8日完成注册,下载师训宝学员端App , 加入群号为1044262071的qq群,以获取教学平台用户名和密码。。3.要求学员阅知入学通知(附件3),填写附件4参训学员推荐表,由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好章,以便参加线下培训时自带提交扬州大学。
四、培训经费
培训期间学员的师资费、食宿费、交通费、教材费等从项目专项经费中列支,往返交通费等差旅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附件:1.琼师训(2020)21号文
2.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
3.入学通知
4.参训学员推荐表
三亚市教育研究培训院
2020年4月2日
(联系人:赵伟琦,联系电话:13322084558)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