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亚 市 教 育 研 究 培 训 院 文 件
三教研训〔2020〕30号
关于做好我市2020年上半年小课题申报立项
和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幼儿园):
为促进我市中小学教育科研发展,根据《海南省中小学教师小课题管理办法》(琼教科研〔2018〕17号)规定和我市实际情况,我院决定开展2020年上半年小课题申报立项和结题鉴定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立项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组织分管科研的校领导、教研室或教务处主任等,召开小课题立项工作部署会,明确上半年小课题立项的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积极推动学校根据《海南省中小学教师小课题管理办法》开展小课题申报立项工作。各单位务必在4月20日前组织完成上半年小课题申报立项工作并将《小课题立项信息汇总备案表》按规范格式整理好发到指定邮箱:syky2018@163.com。(为与省规划办小课题结题和评比时间同步,建议申报立项的小课题填写预期结题时间每年上半年为5月份,下半年为10月份。)
二、结题鉴定工作要求
(一)上半年结题对象:已立项且预期结题时间为2020年5月份的小课题,如尚未完成研究工作且研究周期不满一年的小课题,可以经学校批准延期到今年下半年申请结题。小课题的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二)各区管辖的学校小课题由各区负责组织集中结题,结题鉴定专家不得少于3人。结题鉴定结果按1:2:3确定优良合格,优良等级必须坚持质量优先、宁缺毋滥的原则,结题鉴定结果需以正式文件形式发布。
(三)市直属学校的小课题由市教育研究培训院负责组织结题鉴定工作,各学校按要求报送材料即可。
(四)结题材料与结果报送。
1.各区只需要报送优秀等级的小课题材料,市直属学校需要报送所有申请结题的小课题材料,清单如下:(1)《小课题研究手册》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文件名格式:课题编号-区(含学校名称)或直属学校名-姓名-课题名称;(2)《小课题结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3)各区还需报送结题鉴定结果通报文件盖章的纸质版和PDF版各1份。
2.结题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各1份,同时报送,缺一不可。每个课题的结题材料电子版限1个word文档(大小3M以内),按要求修改好文件名,并排好序,统一放到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名:单位名称:共?项),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syky2018@163.com;纸质版每个课题限报1本,并用封面纸做好封面。各单位统一报送到市教育研究培训院教科研中心,截止时间为4月20日。逾期不受理,我院不接收个人报送。地址:三亚市吉阳区榆亚路416号三亚市教育研究培训院南楼203室;联系人:陈老师;黄老师;联系电话:88597936。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及时转发通知,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进一步细化立项和结题的时间节点和各项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二)《海南省中小学教师小课题管理办法》和《海南省中小学教师小课题研究手册》及相关表格请电脑访问省规划办网站查阅和下载:hi.hnjs.org/9036。
附件:1.海南省中小学教师小课题研究手册(2019年4月第三版)
2.小课题立项(结题)信息汇总备案表(2019年1月第二版)
三亚市教育研究培训院
2020年4月1日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8597936)
(此件主动公开)